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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SQL 8.3 Reference Manual  /  Stored Objects

第 27 章 存储对象

本章讨论了在服务器上以 SQL 代码形式存储的存储对象,这些对象可以在后续执行。

存储对象包括以下对象类型:

  • 存储过程:使用 CREATE PROCEDURE 创建的对象,并使用 CALL 语句调用。过程不返回值,但可以修改其参数以供调用者后续检查。它还可以生成结果集以返回给客户端程序。

  • 存储函数:使用 CREATE FUNCTION 创建的对象,并像内置函数一样使用。您可以在表达式中调用它,并在表达式评估期间返回值。

  • 触发器:使用 CREATE TRIGGER 创建的对象,并与表关联。当表发生特定事件时,例如插入或更新,触发器将被激活。

  • 事件:使用 CREATE EVENT 创建的对象,并根据计划由服务器调用。

  • 视图:使用 CREATE VIEW 创建的对象,当引用时生成结果集。视图充当虚拟表。

本文档中使用的术语反映了存储对象的层次结构:

  • 存储例程包括存储过程和函数。

  • 存储程序包括存储例程、触发器和事件。

  • 存储对象包括存储程序和视图。

本章描述了如何使用存储对象。以下部分提供了关于相关语句的 SQL 语法信息,以及对象处理信息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