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SQL 8.3 Release Notes
系统变量和用户定义变量可以在存储程序中使用,就像它们可以在存储程序上下文之外使用一样。此外,存储程序还可以使用 DECLARE
语句定义本地变量,而存储例程(过程和函数)可以声明参数,以便在例程和其调用者之间通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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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声明本地变量,请使用
DECLARE
语句,如 第 15.6.4.1 节,“本地变量DECLARE语句” 中所述。 -
变量可以使用
SET
语句直接设置。请参阅 第 15.7.6.1 节,“SET 语法变量赋值”。 -
查询结果可以使用
SELECT ... INTO
或打开游标并使用var_list
FETCH ... INTO
将其检索到本地变量中。请参阅 第 15.2.13.1 节,“SELECT ... INTO 语句” 和 第 15.6.6 节,“游标”。var_list
有关本地变量作用域和 MySQL 如何解析模糊名称的信息,请参阅 第 15.6.4.2 节,“本地变量作用域和解析”。
不允许将值 DEFAULT
分配给存储过程或函数参数或存储程序本地变量(例如使用 SET
语句)。在 MySQL 8.3 中,这将导致语法错误。var_name
= DEFAULT